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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录: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3 19:13:40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ST易录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将于2026年8月17日支付2025年8
月17日至2026年8月16日期间的利息,由本期债券担保人中国华录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履行保证责任。本次债券付息
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4日,凡在2026年8月14日(含)前买入并
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年8月14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3.80%,每10张“22华录01”(面值1,000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8.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0.4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和
RQFII)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8.00元。
  三、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1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华录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
请,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期债券担保人华录集团已将本期
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
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自 2026 年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肖益
  联系人:满孝国
  联系电话:010-52281270
  邮政编码:10004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010-59026702
传真:010-59026602
邮政编码:100025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传真:0755-2598713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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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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