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
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
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包建华先
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函》,包
建华先生向公司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s://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提议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
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红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6,943,420.63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82,066.55
元,未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未弥补亏损。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
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86,433,819.2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16,824,177.34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截至
司总股本为 538,648,934 股。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
者合理回报的要求,公司制定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年度分配。
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
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有关内容。方案的制定是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 2026 年半年度的盈余情
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