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69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
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情况概述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俞华
杰先生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0,000 股,已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
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1172)进行公开拍卖,并已完成竞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2026 年 7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二)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查询,上述被拍卖的 530,000 股
股份已解除质押、司法再冻结,并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俞华杰
先生本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前后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俞华杰 4,400,000 8.51 3,870,000 7.48
二、权益变动触及 1%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俞华杰
住所 宁波市江东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7 月 30 日
俞华杰先生所持 530,000 股股份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在京
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完成竞拍,并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过户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权益变动过程
股份过户完成后,俞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由 8.51%减少至 7.48%,权益变动的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 太湖远大 股票代码 920118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530,000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司法拍卖)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400,000 8.51 3,870,000 7.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00,000 8.51 3,870,000 7.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后的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起始日 解除日期
押数量(股)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俞华杰 否 530,000 12.05% 1.02%
月 23 日 7 月 30 日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拍卖过户前的持股数量为基
数计算。
(二)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司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起始 解冻日期
或第一大股东及 法再冻结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其一致行动人 量(股)
俞华杰 否 530,000 12.05% 1.02%
月 13 日 7 月 30 日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拍卖过户前的持股数量为基
数计算。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前期为质押股份,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俞华杰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华杰先生股份累计质押情
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合计占
本次拍卖后 合计占其
股东名 持股比 公司总
持股数量 累计被质押 所持股份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例 股本比 占已质押
数量(股) 比例 限售和冻结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例 股份比例
合计数量 合计数量 比例
俞华杰 3,870,000 7.48% 2,270,000 58.66% 4.39% 1,270,000 55.95% 0 0
合计 3,870,000 7.48% 2,270,000 58.66% 4.39% 1,270,000 55.95% 0 0
(四)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前期已被司法再冻结,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俞华
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华杰先生累计被司法
再冻结情况具体如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俞华杰 3,870,000 7.48% 1,270,000 32.82% 2.46%
合计 3,870,000 7.48% 1,270,000 32.82% 2.46%
一、 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俞华杰先生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 10 时至 2026 年 7 月
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俞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4,400,000 股减少
至 3,8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8.51%减少至 7.48%,权益变动的比例触及
(二)俞华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三)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
三条、第十七条相关规定,俞华杰为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其股份通过司法扣划、
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适用协议转让减持规定,吴霞竞买成功并完成过户登
记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
日持股变化名单》;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
日持股变化明细》;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
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