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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 龙星科技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9 19:16:45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7105    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
次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
起的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如再次触发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
间从 2026 年 10 月 30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
正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龙
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3〕2920 号)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总额为人民币 754,753,900 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754,753,9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码“12710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2
月 7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可
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
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2 月 7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6.13 元/股。
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起由 6.13
元/股调整为 6.01 元/股。
股票增发股份 1,258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490,704,269 股增至 503,284,269 股,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已于
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起由 5.92
元/股调整为 5.80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
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
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5.80 元/股的 85%(即 4.93 元/股)的情
形,已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
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并明确投资者预期,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
“龙星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三个月
内(即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10
月 30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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