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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7 20:14:29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ST 中岩   公告编号:2026-064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根据《2026 年
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约 2.21 亿元,公司短期借款约 3.46 亿元(不含利
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约为 10.72 亿元,短期内资产
难以变现,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拟以货币资金无法支付到
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
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之规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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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
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
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18 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后续重整或涉及股票转增,在股票
转增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可能存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风险,
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1 条之规定,后续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事件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
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
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即便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法院
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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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
   近年来受行业竞争、工程项目回款及结算周期较长等因素
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资产负债结构承受一定压力。根据公司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951,186,475.9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1,520,259.38 元。因公
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
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4 月 2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逾期债务
本息合计约 0 万元,在非金融机构累计逾期有息债务本息合计
约 4,267.4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营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 2,209.93 万元,截至目前该笔
债务已逾期;公司应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支付德州尚云大地环
境建设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 2,063.49 万元,截至目前
该笔债务已逾期。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2026 年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
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约 2.21 亿元,公司短期借款约
亿元,短期内资产难以变现,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虽已有
到期债务无法清偿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情形出现,但公司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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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一定经营基础、资质资源和持续经营价值,具有重整价值,
符合主动提出重整申请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
法院主动申请预重整、重整。
  公司认为,通过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的进一步
恶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
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员工、债权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
司拟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同时引入重整
投资人,注入流动性。公司拟通过预重整程序提前开始相关工
作,待相关条件具备后,由法院依法审查决定是否裁定受理公
司重整申请。
  (二)公司已履行和仍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规要求,上市
公司发生重整、和解、清算等破产事项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拟主动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应当充
分评估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等规定的条件、被法院受理的
可行性以及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等,并提交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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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认为公司现状符合《企业破产法》关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预重
整、重整申请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重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公司向法院提交
申请后,可能会经历法院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预重整管
理人、裁定公司进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批准公司重整计
划等程序。
  二、公司基本情况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
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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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
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对
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监测。(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474,714.65                   444,085.43
 归母净资产          -13,152.03                   -16,168.15
 营业收入           100,623.62                    6,388.81
 归母净利润          -95,118.65                   -4,217.51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
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事件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向法院提交预重整、重整申请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但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进入重整
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能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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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
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债权人将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或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
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将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
获得清偿。如公司重整成功,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改善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如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或重整计划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
行重整计划的,则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
司破产。后续,公司将与法院、政府各相关部门等相关方进行
积极沟通,推进各项工作。
  四、其他说明
  (一)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公司的预重整、重整申请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公司
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
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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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六个月内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
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入预重
整、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
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公
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4
月 2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化岩土”变更为
“*ST 中岩”,证券代码仍为“002542”。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
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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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18 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
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6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
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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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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