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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7 19:16:51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 英飞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 2025 年度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 2026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
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
                               (以下简称“中
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4)
第 010012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公
司被中兴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
控审计字(2025)第 010060 号、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194 号)。
  因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194 号),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因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9978 号),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4 月
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6〕15 号,以下简
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
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公司
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20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公司股票交易
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10%,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6〕15 号)。《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
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
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
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
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所载明的事项,对相关问题认真反思并
督促管理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要求管理层采取措施全力改善公司经营状
况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经
或计划进行的工作如下: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
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和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已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相关报表
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化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账款催收专项工作方案》,督促各子公司扎实有效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加强
应收账款事前、事中、事后风险过程管控,从源头上提高风险意识,定期对账,
及时反馈客户信用和坏账风险,多部门协同,多方式催收,加大法务介入力度,
落实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财务部门确保准确核算应收账款并定期分析应收账款
的账龄、结构、趋势、回款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汇报催收进展并预警坏账风险。
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促进业务增长。充分发挥公司核心
竞争优势,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督导,借力政策加大力度清收清欠,加快现金回流;加强资产
运营,对部分非核心、低效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回笼资金,改善公司资产结构,
全力降本增效。
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拟向法院申请
破产重整,并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通过实施司法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
金、产业支持,化解公司债务及经营危机,帮助公司重获新生,最大限度维护全
体员工、广大债权人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
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四、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
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
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96000、86095586
  联系传真:0755-86096151
  电子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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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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