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4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6,369,858)剔除已
回购股份 19,233,030 股后的 657,136,8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共计 9,857,052.42 元(含税)。
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9,857,052.42/676,369,858*10=0.14573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
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除权
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145734 元。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
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
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
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
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6-016)。
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要求。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1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9,233,030 股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6,369,858)剔除已回购股份 19,233,030 股后
的 657,136,828 股为基数,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9,857,052.42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
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9,857,052.42/676,369,858*10=0.145734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145734 元。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国际四号楼 17 楼
咨询联系人:何俊丽,葛姜新
咨询电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真电话:0571-87959026
八、 备查文件
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