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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26: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
密”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11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56.3717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50 元/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99.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270.84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60,128.4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16,628.41 万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23)第 03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169 号)同意注
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 63,00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630.00
万张。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金额)785.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215.00 万元。
截至 2026 年 7 月 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26)第 0021 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运用于以下项目,根据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 2025 年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额            累计投入额
      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
           建项目
          合计                 44,401.18      43,500.00      40,884.7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60,128.4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 16,628.41 万元,截止 2025 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为 14,700.00 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62,215.00 万元,拟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
         合计                 84,868.12   63,000.00   62,215.00
注: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215.00 万元,因扣除
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由 5,000.00 万元调整为 4,215.00 万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
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4,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8,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
过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前次相关决议中尚未到期的额度安排自
本次决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执行,公司严格按照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开展现金管
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4,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不得为非保本型)、流动
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
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等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
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
律责任等。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构进行审计。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6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资金利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经核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经
审查,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
措施,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符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风险
可控。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哲磊        张   翼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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