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6-036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561,952,0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0.5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
红 30,907,360.1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方案
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
变动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和《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561,952,0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0.49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实际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1】;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 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红由公司代为持有,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因不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需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将由
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序号 股东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7 月 1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书》中承诺:若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因本人资金需求等原因需要减持股份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并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进行减持;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分配方案实施
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雁军、何雪娟夫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亲属中通过宁波启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的孙启航、孙启
蒙和通过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的孙雁群、孙小群、
何金堂(现任公司董事);宁波启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潘国忠(原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已辞职);俞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薛珍(原
公司财务总监,已辞职)】
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届时公司将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 3 号飞南研究院
咨询联系人:李晓娟、张丽师
咨询电话:0757-85638008
传真电话:0757-8563800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