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财务总监何兴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财务总
监何兴泰先生的《关于减持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 39,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37%)董事、财务总监何兴泰
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目前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份数量(股) 例
何兴泰 董事、财务总监 39,990 0.0237%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 168,566,520 股计算,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股本 0.0044%。(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财务总监何兴泰先生不存在减持相关承诺。根
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财务总监何兴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
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行为,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何兴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
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