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离职,不
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5,9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总股本
将由 580,333,320 股减少至 580,217,400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580,333,320 元减
少至 580,217,4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
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
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联系人:佟女士
(2)电话:025-83485958
(3)电子邮箱:zltzb@jstxb.com
(4)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幢 29 层
(5)邮政编码:210019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
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