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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5 21:05:07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2025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
整分配总额。
实施期间发生变动,股本总数增加。根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若公司出现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2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4日至登记日:2026年7
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的约
定,因实施权益分派导致“奥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0.05元/股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10.06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0.014元。
  “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10.06元/股调整为10.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6年7月2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100号2101房
  咨询联系人:方明华
  咨询电话:020-85699517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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