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发行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玉月路 1008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二零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发行人)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发行 2021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
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渤海证券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以
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渤海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变动情况 ........ 22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
司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二、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nigroup Guoxi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称“本期债券”)。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为 0.6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6 月 1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12 月 1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6 月 9 日)止(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7.7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2021 年 6 月 8 日,T-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
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
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
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
债的票面面值 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
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
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5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6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行人及发行人存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经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发行
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k,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国微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
为 AA+k。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 15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额
合计 178,297.51 15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
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于
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
芯”)作为实施主体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行变
更,并将拟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收回,变更投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微”)的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与紫光同芯归还的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 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
现金管理收益)的差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业
务子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及备用资金储备。
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新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高速射频模数转换器系列芯
深圳市国微电子
片及配套时钟系列芯片研发 24,274.71 20,500.00
有限公司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新型高性能视频处理器系列 深圳市国微电子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新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 深圳市国微电子
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92,668.41 75,000.00
详细内容请查看紫光国微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渤海证券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紫
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
协议》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存续期内,渤海证券对发行
人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
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渤海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
包括:
第三节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nigroup Guoxi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 849,608,288 元
注册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玉月路 100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杰
成立日期 2001 年 9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佟晓丹
联系电话 010-56757310
传真 010-56757366
互联网址 www.gosinoic.com
电子邮箱 tongxd@gosinoic.com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二、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单位:元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6,145,823,063.27 100% 5,511,073,894.21 100% 11.52%
分行业
集成电路 5,759,149,646.86 93.71% 5,215,334,931.22 94.63% 10.43%
电子元器件 320,293,475.31 5.21% 224,198,289.81 4.07% 42.86%
其他 66,379,941.10 1.08% 71,540,673.18 1.30% -7.21%
分产品
特种集成电路 3,212,013,113.91 52.26% 2,577,176,697.82 46.76% 24.63%
智能安全芯片 2,547,136,532.95 41.45% 2,638,158,233.40 47.87% -3.45%
石英晶体频率器件 320,293,475.31 5.21% 224,198,289.81 4.07% 42.86%
其他 66,379,941.10 1.08% 71,540,673.18 1.30% -7.21%
分地区
中国大陆内 5,543,478,716.55 90.20% 4,776,931,754.93 86.68% 16.05%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 602,344,346.72 9.80% 734,142,139.28 13.32% -17.95%
分销售模式
直销 5,918,422,408.10 96.30% 5,346,759,243.73 97.02% 10.69%
经销 227,400,655.17 3.70% 164,314,650.48 2.98% 38.39%
售模式的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减 增减
分行业
集成电路 5,759,149,646.86 2,413,944,322.70 58.09% 10.43% 9.58% 0.33pct
电子元器件 320,293,475.31 282,442,890.18 11.82% 42.86% 49.19% -3.74pct
分产品
特种集成电
路
智能安全芯
片
石英晶体频
率器件
分地区
中国大陆内 5,477,098,775.45 2,275,557,578.92 58.45% 16.40% 12.34% 1.50pct
中国大陆以
外地区
分销售模式
直销 5,852,042,467.00 2,475,965,871.40 57.69% 10.93% 10.57% 0.14pct
经销 227,400,655.17 220,421,341.48 3.07% 38.39% 44.03% -3.79pct
(二)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聚焦主业发展,保持战略定
力、稳中求进,多措并举应对外部挑战,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坚持技术
创新,保证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延伸完善产业链布局,同时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稳步推进各项资本运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有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712.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8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3,708.35 万元,
较年初增长 10.83%。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
(一)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占总资 占总资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产比例 产比例
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及派发
货币资金 2,200,928,720.51 11.62% 2,461,114,778.52 14.21% -2.59pct
现金红利、回购股份
事项等致现金净流出
应收账款 4,237,331,267.99 22.36% 4,056,731,829.30 23.42% -1.06pct
合同资产 9,429,724.02 0.05% 15,141,368.21 0.09% -0.04pct
存货 2,243,083,651.01 11.84% 1,973,721,140.88 11.40% 0.44pct
投资性房地产 370,210,555.09 1.95% 379,188,042.76 2.19% -0.24pct
长期股权投资 719,127,851.38 3.80% 534,749,620.79 3.09% 0.71pct
固定资产 654,562,759.23 3.45% 584,584,822.46 3.38% 0.07pct
在建工程 114,565,504.51 0.60% 65,064,418.97 0.38% 0.22pct
使用权资产 61,175,338.44 0.32% 40,879,601.12 0.24% 0.08pct
短期借款 8,741,665.45 0.05% 0.00% 0.05pct
合同负债 198,575,439.33 1.05% 283,930,625.44 1.64% -0.59pct
长期借款 102,166,660.00 0.54% 199,500,000.00 1.15% -0.61pct
租赁负债 39,032,412.01 0.21% 14,405,483.37 0.08% 0.13pct
交易性金融资
产
应收票据 1,822,306,590.82 9.62% 1,356,054,577.76 7.83% 1.79pct
系公司持有的长期大
额存单因到期日不足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产转入本项目列报增
加所致
无形资产 694,637,002.01 3.67% 741,180,347.67 4.28% -0.61pct
商誉 685,676,016.95 3.62% 685,676,016.95 3.96% -0.34pct
主要系持有的期限一
其他非流动资
产
少所致
主要系特种集成电路
应付账款 1,236,996,221.59 6.53% 917,736,430.69 5.30% 1.23pct 业务需求增加,相应
采购量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604,267,848.13 3.19% 602,926,722.71 3.48% -0.29pct
应付债券 1,440,029,267.42 7.60% 1,407,230,376.52 8.12% -0.52pct
递延收益 548,755,369.91 2.90% 597,398,902.08 3.45% -0.55pct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元) 6,145,823,063.27 5,511,073,894.21 11.52% 7,576,015,88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18,441,700.95 926,100,569.29 31.57% 2,393,845,404.1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8,946,893,713.17 17,319,762,346.06 9.39% 18,065,650,39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元)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紫光国芯微 110909514610902 0.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电子股份有 110909514610808 0.2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限公司 15177047410005 1.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深圳市国微 755919450410816 4,986.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电子有限公 755919450410881 3,311.5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司 15783286490081 1,718.50
小计 10,018.3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46,650.00
合计 56,668.31
月 17 日全部到账。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则规范运作。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49.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520.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0.57%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变更) 金额(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 60,000.00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目
是 0.00 20,500.00 3,258.53 7,751.70 37.8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钟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是 0.00 24,000.00 4,744.35 8,783.98 36.6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业化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0,000.00 148,787.66 10,249.35 98,520.2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150,000.00 148,787.66 10,249.35 98,520.28 —— —— —— —— ——
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微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将拟投入前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收回,变更投向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因(分具体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募投项目“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原计划将于 2025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
到原违规电缆及水管需改迁等非公司原因导致的不可预见情况,结合项目建设实际进度,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9 年 2 月底。
“新型高端安全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 5G 大容量多应用产品的预期市场未能如期启动,运营商还没有大
规模更换 5G SIM 卡,且中国的 SIM 卡规范和国际 eSIM 标准的电信通信标准仍将用户的身份识别作为主要应用,
多种应用仍集成在手机处理器芯片中,接口方面仍然维持一个通信接口的要求,并未出现对大容量、多应用、多接
口的需求,使得项目立项之初的配置定义与市场实际需求出现较大偏差。该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预期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车载控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车载控制器芯片技术难度高、成本控制难,且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的国外竞
争对手不断加强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推出性价比更高的竞品,公司相关产品未来的市场化推广面临较大压力。
另外,随着半导体行业下行周期影响,供求关系逆转,车载控制芯片产品价格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与国外竞争对手
的综合成本优势相比,国内尚未形成完整产业生态,产业链资源不足,公司项目还在产品研发阶段,产业化的条件
尚不成熟,规模投入风险较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东大会和“国微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
原由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拟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收回,变更投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国微的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高速射频模数转换器系列芯片及配
套时钟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深圳市;“新型高性能视
频处理器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和成都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6,652.04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紫光同芯使用不超过(含)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紫光同芯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6 月 26 日,紫光同芯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已全部到期收回,取得现金管理收益 239.94 万元。(仅指 2022 年度内现金管理产品到期
兑付取得的收益,含 2021 年购买并于 2022 年到期兑付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 年度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 347.69
万元。(仅指 2023 年度内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兑付取得的收益,含 2022 年购买并于 2023 年到期兑付的现金管理产
品收益)。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含本数),
相关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利率执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度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 1,027.95 万元(仅指 2024 年度内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兑付取得的收益,含 2023 年购买并于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5 年度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 1,145.47
万元(仅指 2025 年度内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兑付取得的收益,含 2024 年购买并于 2025 年到期兑付的现金管理产品
收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56,636.33 万元(包括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不适用
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6,668.31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已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56,636.3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无担保。发行人未采取内外部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
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
第六节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
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机制。
(一)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已指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全面加强公司有关偿债事项的管理
发行人财经管理部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相关工作。发行人已分别于 2022
年 6 月、2023 年 6 月、2024 年 6 月、2025 年 6 月、2026 年 6 月完成第一期、第
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和第五期的利息支付。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已与渤海证券签署了《受托管理协议》。渤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
托管理人,通过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定期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收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账单、现场检查等方式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
债券持有人权益。
(四)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制定了《紫光国芯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
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
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已将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事项、
公司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与债券持有人权益相关的信息公开披露于深交所
网站,接受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股东的监督。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 6 月 10 日)起每
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
本次可转债的第一个付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计息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债券持有人。
可转债的第二个付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计息期间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已将上述期间利息支付给债券
持有人。
可转债的第三个付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6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6 月 9 日。2024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已将上述期间利息支付给债券
持有人。
可转债的第四个付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6 月 10 日
至 2025 年 6 月 9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已将上述期间利息支付给债券
持有人。
可转债的第五个付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计息期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
至 2026 年 6 月 9 日。2026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已将上述期间利息支付给债券
持有人。.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k,“国微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
为 AA+k,公司经营规范,信誉良好,信用记录良好。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
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
加强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
措施。
综上,发行人偿债意愿较强。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2025 年末/年度 2024 年末/年度
资产负债率 27.40% 28.44%
流动比率 4.56 4.50
速动比率 3.69 3.69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8.31 24.47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看,发行人截至 2025 年末和 2024 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27.40%和 28.44%,发行人整体债务负担较轻。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看,截至 2025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以及速动比率分
别为 4.56 和 3.69,均高于 1,发行人资产变现能力强。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2025 年度,发行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覆盖利
息倍数为 28.31,整体盈利状况可充分覆盖债务利息。
第九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根据中诚信
出具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紫光国微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并列入观察名单;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并列入观察名单。
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1)》(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第 3661
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并将
其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国微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并将其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2)》(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第 0589
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国微转债”的债项
信用等级为 AA+。
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3)》(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第 0196
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国微转债”的债项
信用等级为 AA+。
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4)》(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第 0499
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k,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国微转债”的债项
信用等级为 AA+k。
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5)》(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第 0253
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k,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国微转债”的债项
信用等级为 AA+k。
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6]跟踪 0362
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sti,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国微转债”的
债项信用等级为 AA+sti。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8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渤海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 3.8 条规定:
“3.8 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
事项,或者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
行人发生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时,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交易场所其他规定立即向相关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等
机构报告并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同时应当在
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持续书面
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包括经营方针、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外部条件
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
废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四)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六)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申请破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及作出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
(九)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十)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
(十二)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
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十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十四)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十五)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六)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十七)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十八)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十九)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交易
所等机构要求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影
响。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
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
行的应对措施。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
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裁定受理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重整
一案。2022 年 1 月 17 日,紫光集团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 01
破 128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紫光
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并终止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上述情况详见发行人在《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下简称“智广芯”)《关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通知》。根据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由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
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智路建广联合
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智路建广联合体拟通过
其搭建的战投收购平台智广芯整体承接重整后紫光集团 100%股权。2022 年 7 月
智广芯变更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由此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本
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
力,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渤海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后续本
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
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二、转股价格调整
紫光国微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总股本 606,860,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197,229,527.63 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 股。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根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8 月 23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4998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999976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
由于前述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
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P1=(P0-D)/(1+n)=(137.78-0.3249980)/(1+0.3999976)=98.18 元/股(调整值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紫光国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司总股本 849,620,53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396,000 股后的总股
数,即 843,224,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573,392,683.8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根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现
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6 月 21 日)
的公司总股本 849,620,54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396,000 股后的
总股数,即 843,224,5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如下: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573,392,683.80 元/849,620,545 股=0.6748809 元/股综上,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程
如下:
P1=P0-D=98.18-0.6748809=97.51 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
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6 月 25 日)的
公司总股本 849,623,46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396,000 股后的总
股数,即 843,227,4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00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如下: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177,077,765.76 元/849,623,466 股=0.2084191 元/股。综上,根据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
程如下:
P1=P0-D=97.51-0.2084191=97.30 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
位四舍五入)
根据《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6 月 29 日)的
公司总股本 849,629,49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9,485,916 股后的总
股数,即 840,143,5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99995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红利如下: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P1=P0-D=97.30-0.3065384=96.9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
入)
综上,“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97.30 元/股调整为 96.99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次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罗永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
务后,罗永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紫光国微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并建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佟晓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变动为发行人作出的正常人事调整,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
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2025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