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6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发行人”
或“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
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22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
证上〔2026〕134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宜化转债”或“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
相关规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
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年 6 月 26 日(T 日),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
原股东在 2026 年 6 月 26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
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
会公众投资者在 2026 年 6 月 26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
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
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
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
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
不得撤单。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
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
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
终为准。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
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
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
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
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
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
包销额为 99,0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
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
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
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
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
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
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
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
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
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 ,认 真阅 读 2026 年 6 月 24 日 (T-2 日 )披 露于 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全文、《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
方案提示如下: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267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简称为“宜化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14”。
共计 33,0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
利率、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宜化转债应按相关
法律法规、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宜化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080422”,配售简称为“宜化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
(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1,087,584,712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
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1,087,584,712 股,按本次
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年 6 月 25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
按每股配售 3.0342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
按其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宜化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
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
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资金。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
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
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
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手
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
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
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是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
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
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张(1,000 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
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 10 张宜化转债。网上
投资者应根据 2026 年 6 月 30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
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
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
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
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
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
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
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注册
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
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
不足 33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
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最大包销金额为 99,000.00 万元。当实
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
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
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 52 号
联系人:王凤琴
联系电话:0717-886808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3 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4047136、021-54047376
发行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