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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4 17:11:44

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41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1,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43%,
最高成交价为 31.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77,99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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