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0 证券简称:同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内容为:
公司拟以 2025 年年末总股本 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2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8,000,000.00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16,000,000 股,
转增后总股本为 56,000,000 股;本次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
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转增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分红前
本公司总股本为 4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数量(股)
(股) 例 (股) 例
一、限售条件
股份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三、总股本 40,000,000 100% 16,000,000 56,000,000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每股净收益为 2.2733 元。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开发区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欣艳
咨询电话:0758-3202908
传真电话:0758-3202908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