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数智 公告编码:2026-06096
债券代码:123263 债券简称:鼎捷转债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为 2026 年 6 月 19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4 日,因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即 2026 年 6 月 22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5 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鼎捷数
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2297 号)同意,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276,642 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27,664,200.00 元。公司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7,664,200.00 元,期限为 6 年。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鼎捷转债”,债券代码“123263”。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6 年 6 月 19 日至
顺延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5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二、可转债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2,766.42 万元(含 82,766.42 万元),发
行数量为 8,276,642 张。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现已顺延至
(四)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 0.10%、第二年 0.30%、第三年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
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外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利息。
(六)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6 年 6 月 19 日至
顺延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5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七)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当前转股价格为 43.42 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
去尾法取 1 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
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6 年 6 月 22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5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明书》相关规定,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
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受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
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承担。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当前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3.5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根据上述公司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鼎
捷转债”转股价格由 43.54 元/股调整为 43.42 元/股,调整后的“鼎捷转债”转
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捷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43.42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
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
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
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
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
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转股来源
本次可转债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六、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七、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
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
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
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
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八、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九、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鼎捷转债”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鼎捷数智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