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2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公司核查及与核
查对象确认,这 2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
励计划之前,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采取相应的
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
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