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6.63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6.61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6月16日(2025年度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三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并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嘉泽
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4 亿元(含)且不低于 2.2 亿元(含)的自有
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 6.63 元/股(含)的价格,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
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预案之日 2026 年 1 月 29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2)、《嘉
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4)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5)和《嘉
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6-020)。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20 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
(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
、于
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4)
。
根据《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
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
年6月16日(2025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6.63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61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
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
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
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摊薄计算的每股
现金红利。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
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2,904,291,418 股×0.02 元)÷2,912,823,018 股
=0.02 元/股。
上述公式中,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2026 年 6 月 15 日(2025 年
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912,823,018 股−回购股份账户
综 上 , 调 整 后 的 回 购 股 份 价 格 上 限 =[ ( 6.63-0.02 )
+0]÷(1+0)=6.6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4.4 亿元
(含)且不低于 2.2 亿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6,656.58 万股至 3,328.29 万股,占 2026
年 6 月 15 日 ( 2025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的 股 权 登 记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或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
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
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有序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