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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 关于作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6 00:06:14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257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现将具体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5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4,201,90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62 元/股调整为 40.02 元/股,监事会对相关
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02
元/股调整为 38.52 元/股,同意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1,050,475 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52 元/股调整
为 37.82 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作废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 37.82 元/股调整为 36.12 元/股,同意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5-086)。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
国籍信息与其有效证件记载不一致,对相关激励对象的姓名、国籍信息进行更正,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196,981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6.90
元/股调整为 126.20 元/股,并同意以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预留
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89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由 126.20 元/股调整为 124.50 元/股、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
价格由 124.00 元/股调整为 122.30 元/股,同意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38 人、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6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或因退休、公司裁员、劳动
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到期不续、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
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原因而离职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归属
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上述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103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 73.3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
  综上,本次公司将对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38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 26.7167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65 名激励对
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46.6283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四、本次作废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和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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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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