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6-03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15 楼 151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3.65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轩女士、独立董事陈晓平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12,193,095 99.8588 567,940 0.1107 155,963 0.030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5,094,909 87.5592 567,940 9.7604 155,963 2.6804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燕珺律师、邬镇江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
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