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2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
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原因请假;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662,227,898 95.7536 64,495,118 1.6863 97,912,042 2.56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651,377,032 95.4699 74,901,874 1.9584 98,356,152 2.571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易瑜女士为董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所有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冬梅、易佳妮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