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49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 23 名激励对
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已符合归属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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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