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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0 20:15:03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6-030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
本 229,619,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3,328,850.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9,619,66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4.50 元人民币(含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4.0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七、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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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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