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归属名单进行审
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9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合
计归属 99.5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