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20 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共分配现金股利 12,480,000 元(含税),拟合计送红股 41,600,000 股。本次送红
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45,600,000 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结果为准。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00000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6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5,6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
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送红股(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股份总数 104,000,000 100.00% 41,600,000 145,600,000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份数量及比例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
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净收益为 0.7743 元。
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
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
将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
咨询联系人:王杭燕、王寅
咨询电话:0571-57573593
传 真:0571-82367420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