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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 关于银轮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21:08:40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126
  股票简称:银轮股份
  转债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转股期限:2021年12月13日至2027年6月6日(因2027年6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
股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4日)
  转股价格:10.27元/股(2026年5月22日生效)
  自2026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6月9日,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0.27元/股)的130%(即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根据《浙
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银轮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2 号”文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开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7 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669 号”文同意,公司 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根据《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7 年 6 月 6 日(因
(公告编号:2022-052),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银轮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
年6月27日起调整为10.69元/股。
(公告编号:2023-041),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银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公
告编号:2024-040),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银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51
元/股,自2024年5月20日起生效。
                                        (公
告编号:2025-043),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银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公告编号:2026-041),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银轮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为10.27元/股,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预计满足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10.27 元/股)的 130%(即 13.35 元/股)。若此后公司股票收盘价
继续不低于 13.35 元/股,则预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若在未来触发“银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银轮转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在满足可转换公司
债券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四、其他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持续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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