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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5 21:18:24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8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规定,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256,700 股不享有参与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根据“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796,97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56,700 股后的 146,540,2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0.8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2,162,842.91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82294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2,162,842.91 元÷147,796,976 股=0.0822942 元/股,
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
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22942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
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3 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度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由于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
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
整。
股本 147,796,97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56,700 股后的 146,540,27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2,162,842.91 元(含
税)。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796,976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1,256,700 股之后的 146,540,2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4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256,7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
除息价格时,将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即每股现金红
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2,162,842.91 元÷147,796,976 股=0.0822942 元/
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2,162,842.91 元
÷147,796,976 股*10 股=0.82294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822942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6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1,2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86 元/股(含)。根据前述方案,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
格 上 限-按 公 司总 股本(含 回 购股份) 折算每股 派发现 金红利=47.86 元/股
-0.0822942 元/股≈47.78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 号国展财富中心 3 号楼 7 层
   咨询联系人:陈媛
   咨询电话:0532-85793159
   传真电话:0532-85793159
   八、备查文件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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