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23260 转债简称:卓镁转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卓镁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卓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5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5 年
“12326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6
年 5 月 13 日至 2031 年 11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2.30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出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
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
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可能触发“卓镁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后续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
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当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
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
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
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
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卓镁转债”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