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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2 18:05:43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40,1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8,292,00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40,100 股后的
派发现金红利 416,942,287.20 元(含税)。
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
=416,942,287.20 元/348,292,006 股×10 股=11.97105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1971055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16,942,287.20 元
(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416,942,287.20 元/348,292,006 股×10 股=11.97105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1971055 元/股。
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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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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