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值为
依据,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
份总数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预计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0,004,119.6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0,004,119.60 元÷201,217,296 股×10 股=0.99415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红利=0.0994155 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994155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
总股本 201,217,296 股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1,176,100 股后的股份总数
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0,004,119.60 元。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整原则是一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
咨询联系人:李俊杰
咨询电话:0315-3856690 15733300371
传真电话:0315-319008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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