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靠智电
股票代码:3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晓凌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陈晓晖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陈晓鸣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l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安靠智电 指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晓凌、陈晓晖、陈晓鸣
本报告(书) 指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持,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陈晓凌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
住所 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 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姓名 陈晓晖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
住所 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 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姓名 陈晓鸣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
住所 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 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凌、陈晓晖、陈晓鸣三人系兄弟关系,
其三人系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
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陈晓凌先生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
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凌先生计划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3,31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657,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不超过1,65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晓凌
先生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
计划。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
务人不排除增加或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222,22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5.39%。其中,陈晓凌持有公司股份33,980,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1%;
陈晓晖持有公司股份35,41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7%;陈晓鸣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司总股本的0.4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74,500,448股,
持股比例由45.39%降至44.96% ,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 例(%)
总持有股份 33,980,520 20.51 33,258,748 20.07
陈晓凌 无限售条件股份 7,252,455 4.38 6,530,683 3.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728,065 16.13 26,728,065 16.13
总持有股份 35,416,700 21.37 35,416,700 21.37
陈晓晖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416,700 35,416,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总持有股份 5,825,000 3.52 5,825,000 3.52
陈晓鸣
无限售条件股份 5,825,000 3.52 5,825,000 3.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总持有股份 75,222,220 45.39 74,500,448 44.96
合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494,155 29.26 47,772,383 28.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728,065 16.13 26,728,065 16.13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人应在减持653,772股之日起
报告,通知公司,并予公告。
但因陈晓凌先生的账户密码交给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交由证券
部工作人员操作,因本期大宗交易撮合成交笔数较多,操作人员挂单失误,导致多
成交68,000股,出现了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本次违规操作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知悉内幕
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陈晓凌先生不存在通过违反规定减持获取不当利益的
主观目的,亦已深刻汲取教训,就上述事项进行自查和反省。同时,陈晓凌先生将
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
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
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凌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等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
益变动方式 ”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凌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
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上市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权
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持公司股份6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该次减持完成后,陈晓晖先生和陈晓
凌先生、陈晓鸣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76,879,12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6.39%。
公司股份1,656,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该次减持完成后,陈晓凌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222,2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5.3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字):陈晓凌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 : 陈 晓 晖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陈晓鸣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
道100号
股票简称 安靠智电 股票代码 3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陈晓凌、陈晓晖、陈晓鸣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
地址 道100号
有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否 □
司第一大股东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75,222,220股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45.3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74,500,448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4.9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6年5月28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
来 12 个月内续增持 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加或减少上
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6个 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是 否 □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 □ 否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
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 是 □ 否
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字):陈晓凌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陈晓晖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陈晓鸣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