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6-02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目前的总股本 681,042,231 股计算,
实际将对外分红 21,112,309.16 元。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1,042,23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1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电话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 号中新网安大厦 1619 董事会
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越越、钱博雅
咨询电话:0551-6532497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