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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19:09:28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6-052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担保一:
  公司控股子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三源”)
因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 PPP 项目(以下简称“琼中 PPP 项目”)
建设需要已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琼
中支行”)申请项目融资 90,000 万元。应农发行琼中支行要求,公司已为鑫三源
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借款提供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59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孙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关于公司为琼中鑫三源水
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追加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截至目前,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实际借款余额 14,316.75 万元。为缓
解项目贷款分期还本的资金压力,鑫三源拟向农发行琼中支行申请调整每期还款
本金,调整不涉及总还款本金、还款时间、还款期限。应农发行琼中支行要求,
公司拟为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上述融资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范围由本金及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3,559 万元调整为本金及其利息、
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如鑫三源新
增其他融资借款,公司将另行提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占用前述担保额度。
  担保二:
  为更好地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至双碳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至双碳”)已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申请
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用款主体为新至双碳直接或者间接持股 50%以上
的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主体”)。应嘉兴银行要求,公司拟为被担保主体在嘉
兴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 3 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8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
  名称: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11-26
  注册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虎头路 35 号水务局综合楼 3 楼
  法定代表人:曾伟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
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
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水环境处理工程设计、施
工、管理,污水处理厂运营和管理,自来水厂运营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鑫三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上海三乘三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 90%股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鑫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股权。
   鑫三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鑫三源资产总额 88,616.56 万元,负债总额
额-2,734.95 万元,净利润-2,734.95 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 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 鑫 三 源 资 产 总 额 89,347.91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利润总额 586.20 万元,净利润 586.2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被担保人二:
   被担保主体公司将根据储能项目具体推进情况进行设立,信息以最终工商信
息登记为准。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融资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范围由本金及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3,559 万元调整为本金及其利息、
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拟为新至双碳直接或者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公司在嘉兴银行的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债务
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8 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了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660,699.00 万元(对同一
授信事项提供的多主体重复担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597.36%;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58,347.13 万元(对同一授信事项提供的多
主体重复担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47.75%。其
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山西水投艺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 3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的 481.19% , 为 宁 波 市 兴 奉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反 担 保 余 额
限 公司提 供的担保余 额 50,0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 产 的
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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