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4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用
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含),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7.16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 B 股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17 港元/股,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
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99,606,83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0482%,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 A 股股份 50,870,33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1317%。其中,最高成交
价为 10.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47,409,457.06 元(不含
交易费用)。
回购 B 股股份 48,73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165%。其中,最高成交
价为 4.03 港币/股,最低成交价为 3.33 港币/股,成交总金额为 181,109,551.55 港币(不
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 157,838,785.27 元(按 2026 年 5 月 27 日港币对人民币汇
率中间价 1:0.87151 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
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