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天宇股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20:17:50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 利 0.5 元 ( 含 税 ) , 不 送 红 股 , 不 转 增 股 本 。 公 司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
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7,977,15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
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576-89189669
传    真:0576-89189660
电子邮件:stock@tianyuphar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开发区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