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
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82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0,82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5,148,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
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
致。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3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3,667,050 93.55% 41,466,820 145,133,870 93.55%
三、总股本 110,820,000 100.00% 44,328,000 155,148,000 100.00%
注: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益为 0.2334 元。
公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上市后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上述发行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
整。
格的调整方法:“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
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对此,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调整本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并履行披露义
务。
九、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 号
咨询联系人:汪继龙
咨询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电话:0576-85962776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