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本次归属股票
化,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9.907442(含税),由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6 年第一次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共同构成。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
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度、2026 年第一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其他中
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 419,145,2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
拟定 2026 年第一次中期分红预案为:以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19,145,2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5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272,444,423.55 元(含税)。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2026 年第一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其他中
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282 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19,145,267.00 元(含税)/423,061,007 股*10=9.907442 元
(含税,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25 年 度 、 2026 年 第 一 次 中 期 权 益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8.91669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注】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98148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9074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实际分派现金红利时,“分”以
下金额,即小于 0.01 元的金额,作舍尾处理。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
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5.67 元/股。
低于 55.19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54.94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减持价格由不低于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归属登记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若适用)、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
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
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鸿荣源前海金融中
心二期 B 座 23 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女士
咨询电话:0755-86030009
传真电话:0755-8670094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