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集合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长山口胜先生(YAMAGUCHI MASARU)
(以下简称“山口胜”)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20,920,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2%;山口胜先生一致行动人
宏天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天基业”)持有公司股份 1,711,67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70%;山口胜先生一致行动人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以下简称“泰伟鸿”)持有公司股份 1,646,6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
山口胜先生一致行动人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泰
联欣”)持有公司股份 702,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山口胜先生一致行
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百
欣”)持有公司股份 120,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山口胜先生与上述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101,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因自身资金需求,山口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2,75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2%。
本次减持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的市场价格来确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
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
量应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收到股东山口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拟减持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宏天基业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1,711,674股
持股比例 0.7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711,674股
股东名称 泰伟鸿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1,646,648股
持股比例 0.6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646,648股
股东名称 泰联欣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702,677股
持股比例 0.2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702,677股
股东名称 鼎百欣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120,105股
持股比例 0.0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20,105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山口胜 20,920,574 8.62%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一 宏天基业 1,711,674 0.70% 山口胜任宏天基业的董事
组 泰伟鸿 1,646,648 0.68% 山口胜控制的昆山伟骏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伟骏”)
为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泰联欣 702,677 0.29% 山口胜控制的昆山伟骏为该合伙企业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鼎百欣 120,105 0.05% 山口胜控制的昆山伟骏为该合伙企业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25,101,678 10.34%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宏天基业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 635,4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35,4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注一:该平台中董事长山口胜、总经理黑土和也、高级管理人员井上勤减持不超过其持股数
的 25%。
股东名称 泰伟鸿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11,66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1,66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注二:该平台中董事司徒巧仪、向琛,高级管理人员缪美如、梁哲旭、汪庭斌减持不超过其
持股数的 25%。
股东名称 泰联欣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75,669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5,669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注三:该平台中高级管理人员靳希平减持不超过其持股数的 25%。
股东名称 鼎百欣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0,02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026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
承诺。
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