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 2025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为 : 以 现 有 总 股 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1,414,58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6,565,83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27,980,412
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
的数据为准),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
比例。
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414,58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1,414,580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
至 127,980,41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275,695 65.94 24,110,278 84,385,973 65.94
高管锁定股 2,716,613 2.97 1,086,645 3,803,258 2.97
首发前限售股 57,559,082 62.96 23,023,633 80,582,715 62.9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138,885 34.06 12,455,554 43,594,439 34.06
三、总股本 91,414,580 100.00 36,565,832 127,980,412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收益为 2.29 元。
诺: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
格作相应调整。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 1 号 A 栋厂房 5 楼
咨询联系人:郑梦远
咨询电话:0755-23499997
传真电话:0755-23499992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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