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
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
审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138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6,877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余莉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
审议,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
审议,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6.54 元/股调整为 36.34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将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1.65 元/股调
整为 31.45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
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6.58 元/股调整为 36.38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关联董事余莉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
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5,612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次可归属数量为 509,373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
关联董事余莉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关联董事余莉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