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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数创: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5 17:06:22

  证券代码:920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6-056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24 号文《关于同意曙光数据
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90.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685.9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为人民币 21,066.05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对公司该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451 号验资报告。
  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80 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3,225.6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后)193.5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2.05 万元。上述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的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对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合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新增曙光数创电子设备科技发展(青岛)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数创”)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
司及青岛数创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使用情况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北京)股份有限                 8110701013002426333   已注销
                  北京分行
公司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北京)股份有限                   110903808610605     本次注销
              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公司
曙光数创电子设备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青岛)有限公司      青岛莱西支行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
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液冷数据中心产品升级及产业化研
发项目”已达到预定目标,同意将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同意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银行账号:110903808610605)、青岛数创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支行
(银行账号:532913492410678)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资金已按规定及
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青岛数创、保荐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均相
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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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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