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深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 年 5 月 19 日
送出日期:2026 年 5 月 2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景顺长城深证 AAA 科技创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59400
公司债 ETF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 圳 证 券 交 2025 年 7 月 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7 月 10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易所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陈健宾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7 月 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张晓南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
景顺长城深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
场内简称:科创债 ETF 景顺;交易代码:159400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
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
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其他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
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
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当本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
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可由跟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跟踪
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债券及备选成份债券。
投资范围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其他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
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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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同业存单、国债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
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
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深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
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
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
主要投资策略
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主要
策略如下:(一)资产配置策略;
(二)债券投资策略;(三)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四)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深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
风险收益特征 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主
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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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基金份额增设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
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S<500,000.00 0.30%
认购费 500,000.00≤S<1,000,000.00 0.15%
S≤1,000,000.00 500 元/笔
注: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
下现金认购、网下债券认购时,可参照上表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6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度预估年费用金额,非实际产生费用金额,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其中,当年度指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所在年度,预估年费用金额可能因具体更新时点不同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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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
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标的指数成份债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
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
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
(3)由于标的指数是每天将利息进行再投资的,而组合债券利息收入只在卖券时和债券付息时才收到
利息部分的现金,然后才可能进行这部分资金的再投资,因此在利息再投资方面可能会导致基金收益率偏
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另外,指数成份债券在付息时,根据法规,持有人需缴纳利息
税, 因此实际收到的利息金额将低于票面利息金额,相应的,利息再投资收益也较全额票面利息降低,该
两方面差异也进一步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和加大跟踪误差偏离度。
(4)由于成份债券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各种费用及税收的存在,使基
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
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债券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债券的权重可能不完
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
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
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
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如变更的标的指数和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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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的编制方法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则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
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
将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
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
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成份券交收违约或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形,可能会面
临基金资产损失、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等风险。
尽管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
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的运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与
公告,并将提前公告。如发布 IOPV,IOPV 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 计算可能出现错误,
投资者若参考 IOPV 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因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
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券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券,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设定了当日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
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投资者的申购份额如超过当日申购份额上限,可能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赎回失败。基
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券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按原最小申
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
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设定了当日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
的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投资者的赎回份额如超过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可能导致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证券流动性差等因素,
导致投资者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申购、赎回 ETF 份额时,每个债券的现金替代标志不尽相同。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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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现金替代分为 3 种
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
须”)。因为现金替代标志的差异和变动,可能导致投资者申购与赎回成本、套利成本等行为的不确定性
风险。
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存在使基金份
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税负增加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深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
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
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
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债交易型开放式托管协议》、《景顺长城深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招募说明书》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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