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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星云: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18:13:33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6-030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 4,141,227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总股本折算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即(0.9000000 元*88,306,773 股)÷92,448,000 股*10=8.596843 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每股现金红利=8.596843 元÷10=0.8596843 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
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596843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2,448,000 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的 88,870,033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9.0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79,983,029.70 元(含税)。若在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
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致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4,141,227 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
本 92,448,000 股剔除回购股份 4,141,227 股后的 88,306,773 股。公司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现金红利=88,306,773 股*0.900000 元/股
=79,476,095.70 元。
整原则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8.1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总股本保持不变,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10,即(0.9000000 元*88,306,773 股)÷92,448,000 股*10=8.596843
元;
   每股现金红利=8.596843 元÷10=0.8596843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
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596843 元/股。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做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
价格限制作出相应的调整。
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 1699 号诺瓦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争
 咨询电话:029-89566565
 传真电话:029-8956656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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