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6-017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康
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二)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情况
诉求,公司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解释和
说明。除此之外,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提出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身份证件、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签订的劳动合同、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如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
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