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
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江先生、郑勇先生、何
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许斌先
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
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
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共同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唐先胜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
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根据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表决,候选人当选后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拟任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
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届董事会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
式当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
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
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学历,曾任职于安徽省含山县农业局、含山县县委组织部、含山县巨兴乡、含
山县文化旅游局、合肥威达净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威达净化装备工程有
限公司;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和 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6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光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 201,400
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朱庆亚、朱宁、解道东、郎义广为一致行动人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历,曾任职于合肥威达净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威达净化装备工程有限公
司、盐城市东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
至今任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朱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937,55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光
明、朱庆亚和持股 5%以上股东解道东、郎义广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郑勇为舅甥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学历,工程师职称。1994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
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安全主管;2011 年 2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武汉凯迪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安全经理;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国家核电威海核电厂项目经
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2023 年 6 月至
截至目前,沈博磊先生通过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究生学历。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经理;
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光明、朱庆亚为父/母子关
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朱宁先生为甥舅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
月任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方信立华科技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何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学历,一级企业法律顾问。1984 年 7 月至 1993 年 6 月,任安徽大学法律系教
师;1993 年 6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主
任;2001 年 9 月至 2023 年 5 月,先后任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
律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先后兼任安
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监事长、董事
长;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兼任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许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1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1
月,历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水泥厂财务部会计、科长;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安徽力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审计总监、财务总监;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 1 月至今,任安徽
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3 年 6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唐先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研究生学历。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气环境
与污染控制工程研究所所长,纳米矿物与污染控制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副主
任。1990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冶金工业部金属制品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
程师;2005 年 7 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研究
员/教授;其中,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为美国纽约州卫生部沃兹沃斯研
究中心 (Wadsworth Center, NYS Department of Health) 访问学者、博士后。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朱承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