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已提前 20 天发出公告通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2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秘书朱韦颐,总工程师岳振国,副总经理陆国杰,王玮,王晨健,杨益列
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323,06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323,06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323,06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323,06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323,06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323,06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同意股数 1,818,34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朱水良、凌忠根、王会良、王善良、杨友良、朱韦颐、岳振国、王
玮、陆国杰、王晨健、杨益、王明珍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323,06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323,06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同意股数 1,818,34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朱水良、凌忠根、王会良、王善良、杨友良、朱韦颐、岳振国、王
玮、陆国杰、王晨健、杨益、王明珍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五) 《关于 1,818,343 100.00% 0 0.00% 0 0.00%
审议公
司 2025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七) 《关于 1,818,343 100.00% 0 0.00% 0 0.00%
审议<公
司 2025
年度董
事、高级
管理人
员薪酬
方案>的
议案》
(八) 《关于 1,818,343 100.00% 0 0.00% 0 0.00%
续聘天
健会计
师事务
所(特殊
普通合
伙)为公
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
的议案》
(十) 《关于 1,818,343 100.00% 0 0.00% 0 0.00%
修订公
司<董
事、高级
管理人
员薪酬
与绩效
考核管
理办法>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妍婧、李育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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