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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发展: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00:01:09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84 证券简称:林平发展)
议案一: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议案二: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议案四: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议案五: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事
议案六: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事项
议案七: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议 案 八 :安徽 林 平循 环 发展 股份 有限 公司关 于 2026 年中 期分红安排 的议
议案九: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
议案十: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47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及《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
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
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
言登记处设于股东会签到处)。会议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
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
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
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
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
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
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
意、反对或弃权。
  现场出席的股东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
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2 名律师为计票人、监票人,
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同一表决
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
议公告。
  十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
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
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萧县圣泉镇北城村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号
  (六)听取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以及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
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安徽林平循环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律法规和《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
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现编制《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1:《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
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
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经营情况
善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为导向的运营体系。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行,推进清洁化生产,持续创
新、夯实管理,充分发挥研发、技术、设备和产业链优势,以发展循环经济、
推进节能降耗、生产绿色包装产品为方向,通过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
推动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与社会效益优化深度融合,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
企业高质量发展双向促进的良性循环。
  在“碳中和、碳达峰”的背景下,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降低生
产能耗、提倡绿色生产已达成社会共识。公司一直重视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工
作,通过废纸利用、污水处理、白水和中水回用、污泥回用、热电联产、绿色
制造等工艺,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司净利润为1.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2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资产为27.6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03%;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5.39亿元,比
上年末增长15.36%;2025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30%。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积极
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行了董事职责。
  届次    时间                  审议内容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              6、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月7日
次会议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
       月11日     体事宜的议案
次会议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程(草案)》的议案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事会第四
       月29日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
次会议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
                事宜的议案
                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
                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
                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
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                1、关于设立公司内审部的议案
       月10日
次会议
第二届董              1、关于签订《供地类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
事会第六
       月24日
次会议                 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案
第二届董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事会第七
       月29日       3、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二届董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
事会第八
         月24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议案
         月31日
次会议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
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会议情况如下:
   届次       时间                 审议内容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度股东大
         月28日        6、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一次临时
         月26日        2、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具
股东会
                   体事宜的议案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程(草案)》的议案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
二次临时                10、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
         月13日
股东会               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次临时
         月9日      投资》的议案
股东会
四次临时
         月13日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股东会
  (三)董事履职情况
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进行了充
分审议、认真表决,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事项建言献策,报告期内未对
相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公司依据内部制度规定完成了对董事的绩效评价工
作,董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
社会”中的相关内容。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各委员会在2025年均能按照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为公司经营、战略投资、财务与内控审计等重
大事项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进了公司合规发展。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在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
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董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带领全体员工坚定发展信心,聚焦核心主业,深化转型升级,以更加稳健
的经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馈全体股东、投资者和社会的信任与期待,推动
林平发展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现代化造纸企业稳步迈进!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22,185,179.47 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6.20 元(含税),截至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75,414,80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46,757,176.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5.23%。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工
作勤勉尽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且对公司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因此拟续
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
com. cn)披露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任职
务对应的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
com. cn)披露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税前报酬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董事薪酬管理,保障公司治理合规
高效运行,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发放标准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
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
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四)其他说明
计算并予以发放;
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
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八: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适当实施中
期分红,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
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及期限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满足
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
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自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9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
抵押贷款、内保外贷、跨境直贷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
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根据各家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不动产抵押、
应收账款质押、自有机器设备抵押等作为前述融资额度的担保措施,亦将视情况
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建设先生对上述融资额度无偿
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公司
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水平、自身经营业绩及岗位履职要求,制订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附件2。该制度明确了薪酬构成、核算标
准、发放方式及调整办法,兼顾激励性与合理性,有利于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
人才,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2:《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2: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
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
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四)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
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
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
露。
     第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以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不再享受公司社保待
遇;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任职务对应的
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
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
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
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将根
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一次。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现金和/或公司确定的其他方式发放,并接受
公司有关考核办法的约束。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如适用);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公司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
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放或不再继续
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
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
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
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个人履职
情况、个人绩效等方面。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
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七条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
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
的,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实
施。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听取事项: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陈务平、李长云、许家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对其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听取。
     附件3:《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3: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陈务平
  作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
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并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
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务平先生:1964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副教授,高级工程师。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就职中国轻工业上海设
计院任助理工程师;1993 年 9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南京林业大学林产工业
设计院任工程师;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4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
职于南京林业大学林产工业设计院设计二所任副所长;2011 年 1 月至 2024 年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列席股东会次数
陈务平        8          8          0         5
  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详细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的原
则,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
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公司在 2025 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流程符合相关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2025 年内,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的所有
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背景,本人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
相关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5 年内,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2025 年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3
  战略委员会          3            3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营及财务状况。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充分、有效,并且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
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利用出席会议的时间及其他个人工作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
并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出席公司年度总结、指导公司下一年度整体规划,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合规运营相关事项提
出意见建议;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定期向本
人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同行业公告的重要事项以及公司市场表现,以便本
人了解公司的日常情况以及同行业的信息。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提前
沟通并将会议资料按时发出,为本人发表专业意见预留了充足的时间,有利于
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并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
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关联交
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等议案,本人
在审议时予以特别关注,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遵循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
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市价,其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董事会
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交易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中小
股东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
完整、准确、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
求。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
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
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
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
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了独立董事、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置明确、合理,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兼顾高管
激励机制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
况,加强同董事会其他成员、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发表客观建
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陈务平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李长云
  作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
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并发挥本人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
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
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长云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宿州地区糖酒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科
长;2002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重庆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6年7
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安徽求是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8年1月至今就职
于安徽淮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业务一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参加股东会次数
 李长云       8            8        0          5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
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公司在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流程符合相关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2025年内,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
项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背景,本人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2025年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战略委员会             3                   3
  提名委员会         3            3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营及财务状况。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充分、有效,并且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
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利用出席会
议的时间及其他个人工作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
联系。并积极出席公司年度总结会、指导公司下一年度整体规划,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合规运营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
议。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定期向本人汇报公
司重大事项进展、同行业公告的重要事项以及公司市场表现,以便于本人了解
公司的日常情况以及同行业的信息。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提前沟通并
将会议资料按时发出,为本人发表专业意见预留了充足的时间,有利于本人以
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并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
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
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等议案。对于《关于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在审议时予以特别关注,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遵循客
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
市价,其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在表决时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
关交易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
的稳定经营。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
完整、准确、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
求。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
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
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
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
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了独立董事、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标设置明确、合理,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兼顾
激励机制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
况,加强同董事会其他成员、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发表客观建
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李长云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许家武
  作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
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对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并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
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家武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
师,高级经济师。2009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任合伙
人;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6年3月至
年8月,担任宁波九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2025年7月,担
任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共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列席股东会次数
许家武        6        6        0      4
  本人对2025年度任职期内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
审批程序。本人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
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背景,本人担任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
相关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任职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营及财务状况。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充分、有效,并且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现场工作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事项的进展,利用出席会议的时间及其他个人工作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出席公司年度总结、指导公司下一年度整
体规划,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合规运营
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
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度、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确认的议
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在交易的
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中国
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
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
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
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了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表了意见和
建议,充分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履职
能力,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公司治
理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许家武
听取事项: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
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
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
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
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二)其他事项
扣代缴。
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听取。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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