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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开元: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21:05:59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 开元            公告编号:2026-036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式发出。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总部 C 栋 5 楼会议室(现场会议的参会方式包括以视频方式远程参加,下同)。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开元
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61,966,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3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2,975,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38,991,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8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36,544,61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830,54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31,714,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876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689,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0981%;反对 4,0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5045%;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6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968%;反对 4,0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93%;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830,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3250%;反对 3,8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776%;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0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815%;反对 3,89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45%;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72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1568%;反对 3,9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4457%;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304,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64%;反对 3,9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297%;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866,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3837%;反对 3,6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477%;弃权 4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44,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811%;反对 3,6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6%;弃权 47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830,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3250%;反对 3,8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776%;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0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815%;反对 3,8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45%;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39,485,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1034%;反对 4,2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856%;弃权 1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0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326%;反对 4,2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44%;弃权 13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866,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3837%;反对 3,8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188%;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44,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811%;反对 3,8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49%;弃权 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689,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0981%;反对 4,0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4988%;弃权 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6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968%;反对 4,0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97%;弃权 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72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1568%;反对 3,99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4401%;弃权 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304,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64%;反对 3,99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201%;弃权 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845,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3490%;反对 3,8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479%;弃权 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23,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223%;反对 3,8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42%;弃权 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7,555,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2.8813%;反对 4,1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7732%;弃权 2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133,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93%;反对 4,1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49%;弃权 214,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8,744,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5.7421%;反对 2,6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2501%;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32,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12%;反对 2,6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57%;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云律师、周紫璇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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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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