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
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东
会 决 议 公 告 已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
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
的 203,194,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1.000000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100000 元/股。
为 21.03 元/股,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